- 南关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及流程
- 政府购买服务200元服务券申办流程
- 养老机构申办流程
- 一.所有申请人需要共同出具的材料:
- 户口(首页、本人当页)、身份证、申请表(加盖社区、街道公章及签字)。
- 二.出具共同材料后以下按类别需出具的材料:
- 1.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 2.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失独家庭老人: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享受待遇证明(要有计生部门公章)。
- 3.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低保证(首页、年检页,每年更新年检页)、一级或二级残疾证。
- 4.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在乡享受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残疾军人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在乡无工作、
- 无收入证明。街道优抚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烈士遗属(烈士证、夫妻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证、夫妻证
- 明)、病故军人遗属(病故军人证、夫妻证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街道优抚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 5.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空巢老人:低保证(首页、年检页,每年更新年检页)、空巢证明(社区出具加盖公
- 章,每年更新)。
- 6. 60周岁以上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低保边缘证明(街道低保科出具并加盖公章,要求每年更新)、空巢证明(社
- 区出具加盖公章,每年更新)。
- 7.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证书、空巢证明(社区出具加盖公章,每年更新)。
- 8. 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失能证明(老年协会出具的能力评估报告)。
- 9. 60周岁以上失智老人:智力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证》。
- 10.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空巢证明(社区出具加盖公章,每年更新)。
- 1.申请受理:凡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薄、居
- 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由社区工作人员扫描相关证件,并上传系统到街道办事
- 处(乡镇人民政府)。
- 2.审批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如符合文件要求并审批通过,应告知申报社区进行
- 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复核。
- 3.复核认定: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汇总报市民政局备案。
- 1.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开办养老机构房屋必须为独立房屋,且必须拥有产权。
- 3.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 4.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
- 地。
-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 6.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 7.床位数在10张以上。老年人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不小于16平方米,三人以上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
- 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 8.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计生部门许可。
-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举办者具备上述条件后,携带房屋产权证(房屋为租赁形式的,需提供3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举办人具备完全民事行
- 为能力证明、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等基础材料前往南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进行初审。基础材料初审通过后,由社会事务管
- 理科进行登记核名并开具《养老机构设立指导意见书》。
- 二、举办人携带《养老机构设立指导意见书》前往消防、卫生、食品、环评部门办理相关许可。
- 三、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出入院、护理、医疗康复、后勤、安
- 全管理等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需经过专家评审并进行登记备案。
- 四、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举办人向南关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所需材料,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为租赁形式的,需提
- 供3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举办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章程、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各类许可文件、服务人员名单、健康证明等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 五、材料提交齐全且经过审核后,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床位实地核查。
- 六、床位核查结束后,向举办者下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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